醫務社會工作|急診社會工作

 


急診特性

  1. 迅速進入醫院的入口,所有狀況的集中點,各類傷病患者在此尋求醫療協助、獲得解決
  2. 暫時收容病患、提供醫療,再分發給各醫療科接手
  3. 常出現急性症狀或難以久候。重大傷病、急性病症


首要工作:檢傷分類

  • 第一級:隨時有生命危險須立即處理,如昏迷、呼吸停止、心肌梗塞
  • 第二級:若不盡快處理會影響預後或是生命危險。持續上吐下瀉、燙傷、吐血、開放性傷口
  • 第三級:儘快在30分鐘內處置,病況可能會持續惡化
  • 第四級:儘快在60分鐘內進行處置
  • 第五級:非緊急狀況、可以延後處理


急診工作項目

  • 路倒病人
  • 藥酒癮患者
  • 自殺患者入院
  • 受虐兒少
  • 家庭暴力
  • 性侵害案件
  • 到院死亡
  • 老人虐待事件


路倒病人處理

  • 見長路倒情事:失智症長者在戶外遊走體力不支、交通事故或車禍受傷失去意識、遊民在外路倒
  • 病人意識清醒時儘快進行資訊收集,獲取親友聯繫方式。昏迷無法溝通時,視情況探查病人有無隨身證件
  • 病人昏迷時若急需知道其身分資料,接觸病人私人物品時,須由其他工作人員陪同並記錄,避免日後糾紛。
  • 確認病人身分,聯繫親友到院協助辦理入出院手續
  • 無親友、無其他人可協助時,逕行通報由社政單位協助
  • 親友失聯,無法聯繫,則透過戶政、警政進行協尋
  • 評估有無其他需求。例如經濟、福利資訊、轉介其他單位


藥酒癮

  • 藥酒癮復發、戒斷症狀等情形,容易反覆進出急診
  • 確認有無其他生理疾病,是否有需要留在急診觀察、治療或住院
  • 確認病人意識與情緒、行為問題、有無自傷傷人之虞
  • 轉介精神科醫師或社工


自殺處遇

  • 自殺身亡者,比照到院時死亡程序處理
  • 自殺未遂者,
    詢問意識是否清醒、預後情況
    了解自殺時間、原因、方式,之前是否有紀錄,有否透漏意圖、外界求助的經驗、被發現的當時經過

受虐兒童

  • 通報
  • 隔離驗傷、醫療服務
  • 評估處境是否安全


家庭暴力/親密關係暴力

  • 協助通報
  • 陪伴病人,提供情緒支持、法律或司法資源轉介
  • 服務對象包含同居事實的未婚男女性


性侵害

  • 協助通報
  • 說明驗傷流程,減少重複陳述、陪伴病人減少緊張
  • 對象為未成年時,因通知法定監護人/家長
  • 年滿18歲之病人可決定是否通報
  • 相關檢傷補助


到院死亡

  • 聯繫重要家屬到院
  • 陪伴家屬與情緒安撫
  • 協調醫師向病人說明
  • 到院前死亡→依法不可開死亡證明書,需等檢察官勘驗後開立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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