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家服務員工作評量|態度與倫理

 

為了確認服務品質、呈現服務表現或是具體化工作績效,服務單位需要設定評量表單,作為紀錄。考核的方向大致可以分為:知識、技術、態度、倫理。本篇文章分享態度與倫理兩項評估項目



態度:包含工作、對機構、對案家等等的態度為考核範圍做規劃

  • 工作守時,準時出勤抵達案家,不遲到早退
  • 業務範圍內的工作能夠認真負責、做事確實
  • 行為舉止禮貌,互動過程能夠給予對方尊重
  • 應對語氣適宜、態度溫和有禮
  • 服裝整潔、儀容修飾,避免骯髒雜亂
  • 能婉轉溝通,不與案主或家屬發生衝突
  • 工作時間不做私事,避免敷衍了事、看書報滑手機、與工作無關之聊天談話
  • 不將其他人帶入服務對象家中
  • 有突發情況或意外時,及時撥打110或119
  • 工作過程各種情況能如實報告、確實記錄
  • 不擅自變更服務時間
  • 服務時間有暢通之聯絡管道,及時接受機構聯繫通知
  • 確實執行填寫各項報表
  • 無正當理由,不隨意拒絕派班
  • 能與其他同事相處融洽、互相合作、協助他人代班
  • 配合出席機構會議
  • 參與教育訓練



倫理

  • 尊重個案的隱私與尊嚴,不隨意透漏予他人
  • 尊重個案自主權利,不過分干涉
  • 以平等的態度對待所有的個案
  • 具備同理心服務個案
  • 不過多透漏個人資訊,例如:留個人電話或手機號碼給案家
  • 不將個人私事影響機構、服務對象
  • 避免同時於同質性機構工作、若有其他工作兼差,亦應維持服務品質
  • 不和工作相關對象有任何金錢財物的往來、餽贈
  • 不向服務對象或案家推銷產品、投資理財產品、推介貨物營養品等
  • 不將自己的困擾帶到案家,亦不將案主的困擾帶入自己的生活
  • 保密不洩露案家私事
  • 遵守相關法律政策規範,不執行非法或非業務相關工作
  • 工作內容有變更時,須先取得機構同意。如服務內容項目、服務時間等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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